截至2025年10月13日收盘,悦达投资(600805)报收于5.13元,下跌0.58%,换手率2.08%,成交量17.66万手,成交额8966.22万元。
当日关注点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1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71.08万元,占总成交额10.83%。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悦达投资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相关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月1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71.08万元,占总成交额10.83%;游资资金净流入128.58万元,占总成交额1.43%;散户资金净流入842.5万元,占总成交额9.4%。
公司公告汇总悦达投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十一项制度,其中三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余无需提交。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10月29日在公司总部1516会议室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相关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展开剩余87%悦达投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0月29日15: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总部1516会议室。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网络投票系统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15:00至10月29日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0日。会议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第一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登记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至10月28日,可通过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联系方式:熊伟,电话0515-88202867,传真0515-88334601,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东路2号。
悦达投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现任监事职务自然免除。修订内容涉及股东权利、董事会职权、审计委员会职责等方面,并新增独立董事相关条款。本次修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后的章程将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悦达投资公司章程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5,089.4494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投资活动、资产管理、发电、太阳能及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等。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6-8名,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公司设立党组织,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利润分配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原则上最近三年以现金形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
悦达投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股东权益。制度明确由董事长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部为职能部门。公司通过信息披露、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网络平台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状况、风险挑战等。公司设立咨询电话、官网专栏,加强网络渠道建设,并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接待投资者需预约登记,签署保密协议和承诺书,防止未公开信息泄露。相关人员不得发布未披露重大信息或进行选择性披露。制度强调合规、平等、主动、诚信原则,保障投资者权利,提升公司透明度和治理水平。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悦达投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单位、控股子公司等。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且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重大投资、资产变动、重大合同、董事高管变动、股权结构变化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因职务或业务往来可获取信息的人员等。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登记知情人档案,记录知悉时间、方式、内容等,并报送交易所。档案须真实、准确、完整,保存至少十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报送。公司应对内幕交易行为自查并追责。
悦达投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其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且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或利益关系。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征集股东权利,并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需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包括知情权、工作条件及费用支持。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保存工作记录至少十年。
悦达投资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应按时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符合条件时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召集需提前通知,年度会议提前20日,临时会议提前15日。股东会提案需属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会议应设置现场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表决前应推举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关联股东应回避。决议结果应及时公告,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无效,程序或表决方式违规的,股东可在决议作出后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悦达投资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运作,确保科学决策。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2名,独立董事不少于1/3。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高管聘任及薪酬等事项。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10日内召开。会议通知定期提前10日、临时提前5日发出。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重大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会议实行签到制度,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录和信息披露。董事应对决议承担责任,反对者可免责。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悦达投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考核标准、制定薪酬计划、审查履职情况、监督薪酬制度执行等,并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可采取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记录由证券部保存,委员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悦达投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组织专家评审会,检查相关事项实施情况。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离职自动失去资格。下设工作组负责日常事务。战略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可由半数以上委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需全体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半数以上通过,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临时会议可通讯方式进行。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悦达投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和高管的选择标准、搜寻合格人选、审查候选人资格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就董事提名、高管聘任等事项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下设提名工作组负责日常事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证券部保存。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悦达投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规范审计委员会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行使监事会职权,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具备会计专业背景。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披露、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提议聘任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审计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须披露委员会人员构成、履职情况及重大事项意见。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悦达投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股东权益。公司及董事、高管、股东等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须遵守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信息披露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须及时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工作,证券部为日常管理部门。信息在披露前须保密,违规者将被追责。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悦达投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需过半数推举召集人,负责讨论关联交易、承诺变更、被收购时的决策等事项,相关决议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前,也需经该会议讨论。会议原则上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提供充分信息,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会议记录应真实、完整,保存至少十年。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年度述职报告应包含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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